第67章 知识的规定性
一、原文
那么,武断之知可否谓之为“知”?或者问得更贴切一些,即武断之知如何成其为“知”?
这个问题可以借助于反证的方法来求解,即通过抽掉那个潜在的武断基础,看看“认识”的格局还能否达成。
哲学上一般是这样划分的:指谓具体之对象或存在物的学问乃为一般的学问或科学的学问,而对“指谓”本身加以指谓的学问就是哲学或形而上学。
前者是在形而上之中求知,后者是对形而上本身研修;前者表达为指谓存在的存在者与指谓对象(即“感应对象”)的依存关系,后者表达为指谓存在的存在者对自身状态(即“感应属性”)的自我意识。
然而,这里马上发生了一个悖论——
作为前者,他虽然自以为知道自己所关注的“对象”为何物,但由于他全然不知自己借以关注对象的那个“关注”本身为何物,即不知自身之“能指”如何作用于“所指”,因而其“所指”究竟为何物到底仍旧是一个疑团;
【所以,纵然是身为科学泰斗的爱因斯坦亦不太那么自信,故有斯言:“一切科学,不论自然科学还是心理学,其目的都在于使我们的经验互相协调并将它们纳入逻辑体系。”(引自《相对论的意义》)显然,此处已先有一个必须对“经验”和“逻辑体系”之类的东西加以澄清的问题存在。】
作为后者,他其实根本找不见那个形而上的“能指”本身,一如眼睛看不见眼球自己一样,他所谓的“能指”必是已经包含着某种“所指”的“能指”,就像一旦说到“视力”(“能视”)必得借助于某个“所视”才可以将“能视”抽象出来一样。
既往那些具体化了的“能指”(如知性、逻辑、精神等等)因此皆已成为“所指”,犹如眼睛一旦看到了“眼球”,那眼球对于“能视者”来说已是摆在解剖台上的“所视”而不是“能视”了。 【所以,从柏拉图到贝克莱,举凡企图以究察“能指”来澄清“所指”者,非但未能说明“能指何以能指”,反而终于连“所指”与“能指”何者真存都一概迷失了。
为此,维特格斯坦不无道理地指出,“形而上学的主体”(此处不是指“人、人体或心理学上所说的人的灵魂”《逻辑哲学论》(5.641),而是指“形而上本身”或“能指”)是缺乏真值条件或真值函项的无意义命题或假命题;“命题能表述整个实在,但它们不能表述它们为了能表述实在而必须和实在共有的东西——即逻辑形式”(4.12),因此属于“不可说,而是显示其自己”(5.26)的东西,而“真命题之总和即是全部自然科学”(4.11)。】
结果,我们终于陷入了一无所知。
【反之,假若爱因斯坦或维特格斯坦不去对那个“潜在的武断”加以质疑,则知者非但无疑于其“知”,通常倒是自以为这个一时所得的“武断之知”就是不容置疑的“真理显现”。】
于是,可以肯定地说:恰恰是武断才成全了“知”。
二、解读
1. 核心问题:武断之知何以成为“知”?
本章开篇即承接前文关于认识基础中“武断性”的讨论,提出了一个核心问题:如果认识(无论是感性还是理性)都必须依赖于某种“武断”的前提或设定,那么这种“武断之知”还能否被称为真正的“知”?或者说,它是如何能够构成我们所理解的“知识”的?作者建议用反证法来思考:如果我们抽掉这个潜在的“武断”基础,看看认识还能否成立。
2. 科学与哲学的区分:形而上之“内”与形而上之“本身”
为了探讨上述问题,作者首先区分了两种求知活动:
一般/科学的学问:指谓(研究)具体的对象或存在物。它是在“形而上”(精神/观念框架)之中进行的求知活动,表达的是认识主体(指谓者)与认识对象(感应对象)之间的依存关系。
哲学/形而上学:是对“指谓”行为本身进行指谓(反思),是对“形而上”本身的研修。它表达的是认识主体对其自身状态(感应属性)的自我意识。
3. 科学认识的困境:不知“能指”则“所指”不明
作者指出,致力于研究具体对象的科学(前者)面临一个悖论:科学家虽然自认为知道所研究的“对象”(所指)是什么,但由于他通常不反思、不了解自己进行研究的那个认知官能或框架(“关注”本身 / “能指”)是如何运作的,即“能指如何作用于所指”,因此他所研究的那个“所指”(对象)究竟是什么,到底仍然是一个疑问(“疑团”)。作者引用爱因斯坦关于科学旨在协调经验并纳入逻辑体系的言论,暗示这恰恰说明了“经验”和“逻辑体系”(即“能指”的部分)本身需要被优先澄清。
4. 哲学认识的困境:无法直接把握“能指”本身
而试图研究“能指”(认识主体/精神本体)本身的哲学(后者)则面临另一个悖论:它根本无法直接“看见”或把握那个纯粹的“能指”,就像眼睛看不见眼球自身一样。任何试图谈论的“能指”都必然已经包含了某些被指谓的内容(“所指”),必须借助“所指”才能将“能指”抽象出来(如必须通过“所视”才能谈论“能视”)。因此,历史上哲学家们具体化定义的“能指”(如知性、逻辑、精神等),一旦被讨论,就立刻变成了被观察、被分析的对象(“所指”),而不再是那个正在进行观察和分析的、活生生的“能指”本身。
5. 哲学史的迷失与维特根斯坦的启示
这种“能指”变“所指”的困境导致了哲学史上(如从柏拉图到贝克莱)试图通过究察“能指”来澄清“所指”的努力最终失败,甚至连“能指”与“所指”哪个更真实都陷入了迷失。作者在此再次援引维特根斯坦,认为其指出的“形而上学的主体”(作者诠释为能指本身)因缺乏真值条件而是无意义命题,“逻辑形式”只能显示而非言说等观点,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这种困境。如果遵循这条思路(如维氏前期结论“真命题之总和即是全部自然科学”),哲学似乎将陷入“一无所知”的境地(关于其自身基础和形而上问题)。
6. “武断”被质疑前的知识“确定性”
然而,作者提出了一个关键的转折:上述种种困境和最终“一无所知”的局面,是在对那个“潜在的武断”(认识的非逻辑基础)进行哲学质疑之后才显现出来的。反之,如果不去质疑这个基础,那么无论是科学家还是普通人,通常并不会怀疑自己的“知”,反而会自信地认为当下通过(隐含着武断前提的)感知和理性所获得的“武断之知”,就是不容置疑的“真理显现”。
7. 最终答案:“武断”成全了“知”
基于此,作者得出了本章乃至前几章关于认识论探讨的最终结论:恰恰是那个潜在的、不自觉的、非逻辑的“武断”基础,才使得“知”(我们所拥有的、能够运作的知识体系)成为可能(“成全了‘知’”)。 如果彻底抽掉这个“武断”基础,试图建立完全自明、无需前提的知识体系,反而会导致“一无所知”。因此,“武断”并非知识的缺陷,而是知识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尽管它也限定了知识的范围和性质,使其无法达到绝对的“真”)。这为理解知识的性质、界限以及人类认识活动的运作方式提供了根本性的视角。
三、有何深刻
1. 对科学与哲学两种认识模式内在困境的深刻揭示
本章深刻地揭示了两种主要的认识模式——科学(指向具体对象)和哲学(反思指谓本身)——各自面临的内在悖论和局限。科学因不反思“能指”(认识主体/工具)而无法确证其“所指”(对象)的终极真实性;哲学因试图把握“能指”时总使其变为“所指”而无法直接触及认识主体本身。这种对两种知识路径根本困境的对称性分析,深刻地暴露了传统主客二分框架下认识论的普遍难题。
2. 对哲学史上“能指”与“所指”迷失的深刻诊断
作者将哲学史上从柏拉图到贝克莱等诸多尝试(试图通过究明“能指”来澄清“所指”)的失败,归因于无法把握活生生的“能指”本身(它总在反思中变成“所指”),最终导致对“能指”与“所指”何者为真都“一概迷失”。这一诊断深刻地触及了西方认识论(尤其是唯心主义和部分实在论传统)历史中的核心挣扎与困境,即如何在主客关系中安顿“主体”的位置及其认识能力。
3. 维特根斯坦思想作为困境高潮的深刻定位
将维特根斯坦(前期)关于“形而上学主体”无意义、“逻辑形式”不可说等论断,定位为这种哲学历史困境发展的逻辑必然结果或最高潮(导致“一无所知”的僵局),提供了一种深刻的哲学史解读视角。它并非全盘否定维特根斯坦,而是将其理论的出现视为哲学在传统路径上走到尽头、其内在矛盾充分暴露的标志。
4. 揭示知识确定性依赖于“武断”基础被“遮蔽”的深刻机制
本章深刻地指出,我们日常和科学活动中所感受到的知识的“确定性”和“可靠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背后的“潜在的武断”基础没有被追问或质疑。一旦进行彻底的哲学反思,暴露出这个“武断”根基,确定性便会瓦解(“陷入一无所知”)。这深刻地揭示了实用知识的运作机制往往需要对基础问题保持某种程度的“遗忘”或“悬置”,确定性可能是一种功能性的、而非本体论的状态。
5. “武断成全了知”:对知识基础的深刻悖论性断言
本章最终的结论——“恰恰是武断才成全了‘知’”——是其最为深刻、也最具颠覆性的论断。它彻底颠覆了将“武断”(非逻辑基础、未经证明的前提)视为知识缺陷的传统观念,反过来认为它是知识得以可能的必要条件。没有这个“武断”的起点(无论是感性的设定还是理性的公设),整个认识活动将无法展开,最终导致“一无所知”。这深刻地表明,我们所拥有的知识,其有效性(能够运作)恰恰建立在接受某种根本性的、非绝对证明的起点之上。
6. 为“求实”而非“求真”的知识观提供最终辩护
这一结论也为前文提出的“人类知识(包括科学)只具有‘求实’含义,而不具有‘求真’含义”的观点提供了最终的、深刻的认识论辩护。因为“求真”(追求绝对无前提的、符合本体的真理)的道路已被证明是因“形而上学禁闭”和认识起点必须“武断”而无法走通的。因此,人类知识的真正有效性在于其“求实”——即在给定的(隐含武断的)框架内,协调经验、建立逻辑体系、有效预测和应对现实。承认“武断”是“知”的前提,也就确立了“求实”作为知识活动的合理且唯一可行的目标。
四、有何批判
1. 对科学与哲学困境的描绘可能过于对称与简化
本章将科学(不知“能指”则“所指”不明)与哲学(无法直面“能指”因其总变“所指”)所面临的困境描绘为一种对称的悖论。虽然指出了各自的难题,但这种对称性划分可能过于简化。科学有其检验和逼近客观性的方法(如实验重复、同行评议、模型预测),而哲学也有其独特的反思和概念分析工具。将两者都归结为因未能处理好“能指/所指”关系而陷入根本性疑团或迷失,可能未能充分反映两者在方法、目标和成就上的具体差异。
2. 对科学知识确定性的贬低可能过度
虽然科学知识建立在观察(可能失真)和逻辑(可能有武断前提)之上,但认为科学家对“所指究竟为何物到底仍旧是一个疑团”,这可能过度贬低了科学知识在实践中所展现出的高度确定性和有效性。爱因斯坦的引言更多强调科学是协调经验的逻辑体系,而非对其指涉对象真实性的根本怀疑。作者的解读似乎将一种深刻的哲学怀疑论不恰当地强加于科学实践本身。
3. 对哲学反思能力(把握“能指”)的否定过于绝对
论断哲学无法直接把握“能指”(认识主体本身),因为它总是在反思中变成“所指”(被认识的对象),这一论点虽然揭示了自我反思的困难(如“眼不见眼”),但将其绝对化可能是有问题的。心智哲学、现象学、心理学等领域都在尝试通过各种方法(内省报告的审慎使用、行为观察、认知实验、概念分析等)来研究和理解“能指”的结构和运作。认为这些尝试完全失败,甚至导致“何者真存都一概迷失”,可能忽视了这些领域取得的进展和洞见。
4. 对维特根斯坦思想的解读与运用存疑
本章引用维特根斯坦关于“形而上学主体”无意义和“逻辑形式”不可说的观点,来佐证其关于哲学困境和“一无所知”僵局的论断。然而,这种解读和运用是否完全符合维特根斯坦的原意值得商榷。维特根斯坦(尤其是后期)的重点可能更多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来消解哲学伪问题,而非得出一种关于知识可能性的彻底否定或怀疑论结论。作者可能选择性地利用了维氏前期思想的某些方面来服务于自身的论证。
5. “武断成全了知”结论的潜在风险:相对主义与自我指涉
最终结论“恰恰是武断才成全了‘知’”虽然深刻地揭示了知识的非绝对基础,但也潜藏着巨大的风险:
相对主义:如果所有知识都建立在“武断”基础上,是否意味着所有知识体系(包括科学、迷信、不同文化的世界观)在根本上都是等价的(因为基础都“武断”)?这可能导向一种取消知识客观评判标准的极端相对主义。
实用主义滑坡:如果“知”的价值仅在于它能被“成全”(能够运作、服务生存),是否意味着知识的评判标准完全变成了实用主义的?真假、对错是否不再重要?
自我指涉困境:这一结论本身(“武断成全了知”)是作为一项“知识”或“真知”被提出的。那么,它自身是否也建立在某种“武断”之上?如果承认是,则其自身的普遍有效性将被削弱;如果声称不是,则又与其自身的内容相矛盾。理论可能陷入自我指涉的悖论。
6. “反证法”论证的有效性问题
作者声称要用“反证法”(抽掉武断基础看认识是否成立)来求解。但实际论证过程更多是分析了质疑武断基础后会陷入“一无所知”的困境,并反过来断定正是(未被质疑的)武断使得知识得以可能。这种论证方式是否构成了严格意义上的“反证”,还是更像一种基于后果(若无武断则无知)的逆向合理化论证?其逻辑说服力并非无可置疑。
五、作者评价 (Jinspire手写)
难怪“知”与“傲慢”总是有强烈的相关性。
知都是武断。
当别人告诉了一个你的不知,你便感受到了一个武断,因此必然觉得对方“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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