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剖析代偿
一、原文
至此,我们又回到了最初的佯谬上,即代偿既是无效的又是有效的。
代偿的无效性使之表达为这样一种糟糕的矢量相关关系:要么进化而呈递弱趋势,要么灭归而告失存之局;前向是一个减量,后向是一种取消。倘若一定要给它界定一个可以定量的“代偿效价”的话,那么,它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似乎都是负数,或者说,似乎都只能趋近于零。
因为,代偿效价之所“偿”是针对存在效价之所“失”而言的,如果作为补偿的结果居然超过了损失量,亦即代偿效价呈现正值,则事物的跃迁与灭归已无区别,这是悖理的,因而不能成立;如果这一补偿的结果刚好等于损失量,亦即代偿效价呈现零值,则事物的跃迁等于保持原位,跃迁成为多余的一举,代偿与无功代偿没有差别,是为代偿的无意义效价;如果这一补偿的结果依然趋向于损失量而终归不能补足,亦即代偿效价呈现负值,则事物的跃迁得以实现,代偿的作用充分表达,此乃代偿唯一有意义的状态。
【这段文字不是定量表述,而是引导性的定性阐释,旨在说明代偿效价之所得丝毫不能弥补存在效价之所失,尽管它表现得极为丰满,以至于常常让人误以为它是某种超量递补或增量演动,譬如达尔文提出的“生物进化适应说”,以及一般人所谓的“社会历史进步论”和“科学技术发展观”等等。 从这个角度探察,可以讲,代偿非但不是增量,甚至也不是等值,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减数系统,因为代偿进程就是存在效价趋于流失的实现方式,故此才说“代偿效价呈现负值”。(可回顾本卷第九章,且从深层进一步定性其哲理内涵。)】
代偿的有效性使之实现为失之为弱而非骤然失之于存的存续之流,而且唯因其弱化才有所代偿,唯因其代偿才得以活化,活化不是存续的目标却铸成目标——即从言说存在到拥有存在无所不为其用:弱化不是存在的追求却促成追求——即从自在存态到自为存态无所不用其极;于是,存在终于在递弱代偿的有限区间内实现为存续,一如存续终将在递弱代偿的有限区间内实现失存一样。
这个代偿存续和代偿失存的趋势,给代偿落实形态和代偿演化方式以如下规定:
a.愈原始的代偿属性,其总体分布范围愈广,亦即它得以落实的普遍性愈大,局限性愈小; 【譬如,电磁感应属性遍布于粒子、原子、分子和生物等一切分化物之中,而感官属性仅为多细胞后生动物所具备。】
b.愈后衍的代偿属性,其总体分布范围愈窄,亦即它得以落实的普遍性愈小,局限性愈大; 【譬如,电磁感应属性的普遍感应范围可以涉猎世间一切分化物的对应属性,而感官感觉属性的局限感性范围,若以视觉为例,则仅仅对应于某一狭隘频谱的发光和反光属性。】
c.由此导致,代偿扩展的内在要求愈来愈迫切(与a项相通),而代偿聚焦的外在效果却愈来愈尖锐(与b项相通),从而令代偿进程的实现几率倾向于逐步递减。
【因此,越后衍的物种,如人类者,其代偿花招越繁,意志及欲求也越强,然而他们多向思维的逻辑分化和多种愿望的志向分化,又使任一思想成果或意志追求的覆盖面日趋狭隘,并使其得以落实的几率日趋下降。(详见卷二)】
一言以蔽之,代偿就是自然体系为自身循序建构存在的形式,然而,为了撑起这个非此不可的“花架子”,它必须付出自身存在稳定性趋于沦丧的代价。
假如二者之间真还具有某种“等价关系”或“代偿效应”的话,那就是,存在的形态愈繁华,存在的稳势则愈凋零,或者反过来说也一样,存在效价之所失与存在招数之所得成反比,亦即存在本性的失量与存在属性的增量相等,这就是“代为补偿”的偿还值——一个虚有其表的“等价原理”。
这个代偿虚化和代偿弱化的趋势,给代偿实现形态或代偿运动方式如下规定:
a.愈原始的代偿属性,其代偿效力愈强,且对后衍代偿运动具有潜在性的决定作用;
【譬如,理性活动弱于知性情感反应(故有康德斯言:“理智不过是激情的奴仆而已”),而情绪反应又弱于更原始的生理需求(弗洛伊德“性决定论”的合理之处就在于此)。】
b.愈后衍的代偿属性,其代偿效力愈弱,且对前体代偿形态具有遮蔽化的抑制作用; 【譬如,理智通常成为情绪的克制要素,而高尚的情感其实大多不过是卑下的生理需要的变态焕发和实现媒介罢了。】
c.由此导致,代偿运动方式也呈现出逐层递弱的倾向(与a项相通),而且,相反地,代偿形态本身却恰恰使这种代偿效应的递弱倾向遭到掩盖(与b项相通)。
【因此,常人总不免肤浅地认定,理性以及与理性相关的其他德性是人类最伟大的禀赋,可那些真正深刻的思想家却动辄就要揶揄或嘲弄人性的轻薄,然而,即便如此,它也丝毫无妨于我们盲目的人类在整体上将自己视为自然万物最有力的征服者,尽管他们其实不过是宇宙物演进程中一个临时寄托的弱化衍存形态而已,故,庄子的如下警句历来很难得到真切的领会:“生者,假借也。”(见《庄子·外篇·至乐》)】
二、解读
1. 代偿的悖论 (The Paradox of Compensation):
无效性 (Ineffectiveness): 代偿从根本上说是对“存在效价”(可以理解为事物存在的内在稳定性或“强度”)损失的一种反应。本章有力地论证,代偿永远无法完全弥补这种损失。它被描述为一个“负价值”系统。
如果代偿导致净收益(正价值),那么变化(跃迁)和灭绝(灭归)将无法区分,这不合逻辑。
如果代偿恰好平衡了损失(零价值),那么变化将是毫无意义的,一无所成。
因此,代偿唯一有意义的状态是它部分抵消损失,但总体上仍是净损失(负价值)。这使得变化/演化得以发生,但也承认它是由潜在的衰落驱动的。
有效性 (Effectiveness): 尽管在恢复原有稳定性方面,代偿根本上是一个亏本买卖,但它确实是有效的,因为它使得存在能够持续(存续),而不是瞬间崩溃(骤然失之于存)。它通过促成转化和“活化”成新的、尽管可能更弱的形式来实现这一点。这个过程将存在从一种被动的状态(“自在存态”)转变为一种主动的、努力的状态(“自为存态”)。
2. 代偿作为“减数系统” (Compensation as a "Subtraction System"):
作者明确反对将达尔文式的适应或社会进步等解释视为代表真正的增加或前进。相反,代偿被界定为一个“减数系统”。代偿的过程就是存在效价趋于流失的过程。那些显而易见的收益(新的形式、能力)仅仅是这种潜在损失的表现形式。
3. 代偿的趋势(分布/范围)(Trends in Compensation - Distribution/Scope):
a. 原始属性 (Primitive Attributes): 更基础的代偿机制(例如,像电磁力这样的基本物理力)分布广泛,几乎影响一切(高普遍性,低局限性)。
b. 后衍属性 (Derived Attributes): 后来演化出的属性(例如,感官知觉、意识)仅限于特定类型的实体,并且相互作用的范围更窄(低普遍性,高局限性)。例如,视觉仅对电磁波谱的一小部分做出反应。
c. 后果 (Consequence): 这导致在更复杂的生命体中,代偿的内在驱动或需求日益增长,但同时,任何特定代偿策略的外在适用性和成功率变得越来越窄,可能性越来越低。人类拥有复杂的思想和欲望,正体现了这一点——想法/目标繁多,但每一个覆盖的领域更小,面临的普适成功几率也更低。
4. “虚有其表的等价原理” (The "Illusory Equivalence Principle"):
代偿以牺牲根本的稳定性(稳势)为代价,构建了复杂的形式(形态——被比作华丽但脆弱的“花架子”)。
这种明显的“权衡”被描述为一个“虚有其表的‘等价原理’”。复杂性/属性的增加(存在招数之所得 或 存在属性的增量)与稳定性/内在存在的丧失(存在效价之所失 或 存在本性的失量)直接对应。
5. 代偿的趋势(效力/效果)(Trends in Compensation - Potency/Effect):
a. 原始属性 (Primitive Attributes): 具有更强、更根本的影响力,并可能决定后续代偿的结果(例如,基本的生理需求比情感或理性更强大)。
b. 后衍属性 (Derived Attributes): 其根本效力较弱,并且倾向于遮蔽或抑制更原始的层面(例如,理性试图控制情感,“高级”情感往往掩盖了基本的驱动力)。
c. 后果 (Consequence): 随着形式变得越来越衍生,代偿的实际力量呈现出逐层递弱的趋势。然而,这些后来形式(如人类理性)的复杂性掩盖了这种潜在的弱点,导致人们高估了它们的力量和控制力(例如,人类视自己为自然的主宰)。
核心要点 (In Essence):
第四十一章论证,由代偿驱动的演化,并非一个内在进步或力量增强的故事。它是一个过程:存在面对不可避免的稳定性(“存在效价”)衰退,生成日益复杂但更特化、更脆弱的形式(“代偿属性”)来延缓灭绝。这些新形式允许存在得以延续,但它们本质上更弱,并且建立在损失的基础之上。一个形式越复杂、“越高级”(如人类),其代偿机制就越精巧,但它也离最初的稳定性越远,其根本的脆弱性被层层复杂的属性所掩盖。在一个趋向耗散的宇宙中,代偿是生存的必要手段,但它终究是一种有管理的衰落策略,而非真正的进步。
三、有何深刻?
《物演通论》第四十一章“剖析代偿”的深刻之处在于它提供了一种与主流观念(如“进步论”、“进化论”中的“适应即优化”等)截然不同甚至可以说是颠覆性的视角来看待存在、演化和复杂性。其深刻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进步”的根本性质疑:
最核心的冲击在于它将通常被视为“进步”或“发展”的演化过程,重新定义为一个根本上的“递弱”过程。“代偿”不是真正的“补偿”或“增强”,而是在“存在效价”(内在稳定性)不断丧失的前提下,为了延缓“失存”(灭亡)而不得不采取的、效果递减的补救措施。这彻底颠覆了那种认为演化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弱小到强大的线性进步观。
2. 对“复杂性”的重新解读:
传统观念常将复杂性视为高级、强大、优越的标志。但本章提出,复杂的形式(形态繁华)恰恰是内在稳定性(稳势凋零)下降的产物和表现。复杂性不是力量的象征,而是为了应对根本性“亏损”而构建起来的、越来越精巧但也越来越脆弱的“花架子”。越是后衍、复杂的代偿(如人类的理性、文化),其根基越不稳固,其“代偿效力”相对更弱。
3. 揭示“存在”的内在矛盾与代价:
它深刻地揭示了存在(尤其是复杂存在)的内在矛盾:为了“存续”,必须不断“代偿”;而“代偿”本身就是“存在效价”流失的实现方式,并不断付出丧失稳定性的代价。存在之“得”(属性、形式的丰富)与存在之“失”(本性、稳定性的削弱)构成了一种虚有其表的“等价”,这是一种深刻的本体论洞察,强调了存在本身的代价和固有风险。
4. 强调“遮蔽效应”与认识的局限:
理论指出,后衍的、复杂的代偿形式(如理性、高级情感)常常会“遮蔽”或“抑制”更原始、更根本但也更具决定性的力量(如生理需求、基本物理属性)。这暗示了人类(或其他复杂系统)的自我认知可能存在系统性的偏差,我们容易被表层的复杂性(如理性、文化成就)所迷惑,而忽略了自身作为“弱化衍存形态”的本质和被更深层力量驱动的事实。这具有深刻的认识论和哲学意味(让人联想到弗洛伊德、尼采、庄子等对理性或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
5. 提供统一但“悲观”的宇宙演化图景:
它试图用“递弱代偿”这一核心机制来统一解释从物理到生物到人类社会的演化现象,构建一个宏大的理论框架。但这个框架的底色是“递弱”和最终的“失存”,而非无限光明的前景。这提供了一种带有宿命感和悲剧色彩的宇宙观,具有哲学上的深度和警示意义。它提醒我们,任何存在形态,无论多么繁荣,都只是宇宙物演过程中“临时寄托”的、趋向衰亡的部分。
总结:
总而言之,其深刻性在于它的反直觉性、颠覆性、系统性以及蕴含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洞察。它迫使我们重新审视关于生命、进步、复杂性和人类自身地位的许多根深蒂固的假设,提供了一个独特而发人深省的理论视角。
四、有何批判?
针对《物演通论》第四十一章(乃至其整体理论)提出的“递弱代偿”观点,可以从多个角度提出批判或质疑:
1. 概念的模糊性与不可操作性:
“存在效价”是理论的核心基石,但它究竟是什么?如何量化或客观测量?它更像是一个哲学或玄学概念,缺乏物理或生物学上清晰的操作定义。如果无法测量,那么“递弱”的论断就难以通过实证科学的方法来检验。
“代偿”的界定有时也显得笼统。几乎任何变化或适应都可以被解释为某种形式的“代偿”,这可能使得理论难以被证伪——无论观察到什么现象,似乎总能用“代偿”来解释,这在科学方法论上是一个潜在的弱点。
2. 与现代生物进化理论的冲突:
现代进化生物学(如新达尔文主义、中性理论、系统生物学等)强调适应性(Fitness)、变异、自然选择和遗传漂变等机制。虽然存在代价和权衡(trade-offs),但进化过程确实能导致生物在特定环境下能力增强、效率提高或产生全新的功能(如眼睛、翅膀、免疫系统等复杂适应),而不仅仅是“递弱”的补救。
将所有进化都视为根本上的“衰减”或“稳定性丧失”,可能过度简化了生物适应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忽略了进化中明显的“建设性”或“优化”方面(至少在局部环境和特定时间尺度内是如此)。
3. 对“进步”的否定过于绝对:
虽然“进步”概念在哲学和科学上充满争议,完全否定任何形式的、在特定标准下的“进步”(例如信息处理能力的提高、能量利用效率的改善、组织复杂度的增加等)可能过于极端。人类的技术发展就是一个例子,它确实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能力,即使这些能力伴随着新的风险(这本身也符合代偿的部分思想,即新形式带来新脆弱性),但将其完全归结为“递弱”可能忽视了其“增强”的方面。
4. 过度泛化与简化:
试图用单一的“递弱代偿”原理解释从宇宙物理演化到生物进化再到人类社会历史的所有现象,可能是一种过度简化(Reductionism)。不同层级(物理、化学、生物、社会、文化)的系统可能遵循着不同的、具有层级特异性的规律和动力学。将它们全部纳入一个统一的“递弱”框架,可能忽略了各个领域的独特性和复杂性,尤其是意识、文化、社会结构等 emergent properties(涌现特性)。
5. 潜在的决定论与悲观主义色彩:
该理论描绘了一个趋向衰亡的、带有宿命色彩的宇宙图景。这可能被批评为一种哲学上的悲观主义,而非必然的客观规律。它可能低估了偶然性、创造性、突变以及系统通过重组获得新生的可能性。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涌现”或“相变”,能够打破这种单向“递弱”的趋势?
6. 缺乏预测能力和实践指导:
一个好的科学理论通常具有一定的预测能力。目前来看,“递弱代偿”理论更多地是提供一种事后解释框架,对于未来具体的演化路径或技术发展方向,似乎难以提供精确的预测或实用的指导。它的价值可能更多地在于哲学反思而非科学应用。
7. 理论的封闭性/循环论证风险:
如前所述,如果任何“增强”或“成功”都可以被解释为更复杂的“代偿”形式,用以掩盖更深的“递弱”,那么理论可能陷入自我封闭,难以接受反例的挑战。
总结:
对《物演通论》第四十一章观点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其核心概念的模糊性、与现有科学理论(尤其是生物进化论)的兼容性问题、对复杂现象过度简化的风险、理论的可检验性/可证伪性、以及其强烈的哲学色彩(尤其是悲观主义和决定论倾向)。这些批评并非否定其思想的深刻性或启发性,而是从科学实证、逻辑一致性和理论适用范围等角度对其提出的挑战。
五、作者评价 (Jinspire手写)
无。
依然显得重复。
Last up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