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感官规定性
一、原文
让我们从所谓的初级感性阶段,即一般以为是“认识过程”得以发生的起点给以简要考察。
【注意:所谓“认识过程”就是“逻辑过程”,因为“感觉”本身就是一个在感官水平上以及感觉中枢内将种种非图像要素综合处理成感性图像或表象的初级逻辑过程。
笛卡儿使用的“观念”一词,就包含着这个由感觉发生的一瞬间所引发的一切内容(由“观”到“念”的一切内容),这是十分正确的。至于“观念”后来何以日益远离了感官而显得愈发缥缈起来,已是有待容后讨论的另外一个问题了。】
视觉——它大约占去人类感觉信息量的70%≈80%,然而,视觉只是生物生理感光系统(源自于原始无感官生物之光合作用的代谢需要及其趋光性,而原始生物的“趋光”并不是为了“趋求真理”)的一种机能表现,它只在极有限的照度内对400≈700毫微米之间的光波可感(故谓之“可见光波”)。
即是说,凡不在这个波长范围内发光或反光的物体对视觉来说均属不存在,或者,凡不以发光或反光呈现其属性的物体对视觉来说均属不存在,而且物体的基本构成如何影响着它与光线的关系,并不是目力可以直接探察的事情。
再者,对光的“可感”并不意味着对光的“真感”,因为把“光”(即“光量子”或某种“能量单位”)感觉为“亮”非但没有澄清“光”是什么,反而令光子的本性在恍恍惚惚的光感中失之尽净。
【试想一下,假若让这一束“能量单位”不是作用于视网膜和视中枢,而是作用于其他物体譬如溴化银底片上,则它所产生的理化反应可能反而是使感光者不自觉地变“暗”了。
进一步讲,倘若贝克莱追问:何以见得引起“亮”感的东西一定是“光”?你其实已经无法为之提供更进一步的证明了,因为当你数说种种有关“光”或“光子”的特性时,你的根据仍然不外乎是“亮”。
可是,“眼见为实”却历来成为检验知识的最可靠的根据,即使是那些以排除主观倾向为基本原则的科学性“实验观察”亦须以“观”为证。
如果动辄就提出如下质疑:我们何以会将物体发光或反射光波的单一属性武断为对物体本身的可靠认识?以及我们何以证明“引起亮感的过程是由于光”的所谓“科学结论”不是一种武断?则“认识过程”在其尚未进行以前就应该休矣。】
色觉——世界本无色,所谓“颜色”不过是可见光谱中不同波长的光波作用于视觉系统的感觉转换产物。
【混合光产生白色光觉,单一波长的光波只要相差5毫微米,人眼即可产生不同的色觉,故从400≈700毫微米之间的光波中大约能变换出150多种不同的“色”,
主要为:红(700≈610)、橙(610≈590)、黄(590≈570)、绿(570≈500)、青(500≈460)、蓝(460≈440)、紫(440≈400)等七色。
至于红和紫以外波长的光线,则陡然成为没有任何“颜色”的“理念之光”了。】 听觉——世界本无声,所谓“声音”不过是16≈20 000赫兹的机械振动波刺激听器官所引起的“错觉”。
【错就错在这“声音”本身并不能反映出“什么是声音”,反而让听者误以为“声音”即使在耳朵之外也直接是一种客观的音响。
而导致此项错误的不仅仅是鼓膜、耳蜗毛细胞和听神经中枢,就连外耳道也参与作祟,致使较小的振频变成很大的声音,却对较高的振频充耳不闻:“根据物理学上的共振原理,一端密封的管道,能对波长比它大4倍的声波发生最好的共振。人的外耳道平均长度为2.7厘米,它的4倍是10.8厘米,后者与3 000赫兹声音的波长(11.4厘米)相仿。
因此,人类外耳道的共振频率为3 000赫兹左右。由于这种共振因素的存在,当3 000赫兹的振动波传到鼓膜时,听力可增加10分贝左右。”(引自《生理学》)】
也就是说,在真实的身外世界中原本并没有艳丽的色彩或悦耳的声音,倘若人类的眼睛和耳朵在构造上起初直接就是光谱仪和振频仪的话,那么,我们现在所看到或听到的世界一定已经是另外一番景象了。
可见,“有声有色”只不过是某类自然存在物(如某些动物)为维持其存在而不得不对“异我者类”(即一切依存对象)加以扭曲的特定感应方式而已,但对于这些动物来说,把世界武断为“声色迷离”的生存舞台却又是一个讲不得道理的必须。
——再者,纵然我们闭目塞听,以防“上当”,触觉摸索出来的世界照例不过是形状、体积、温度和硬度等有所差异的“感觉要素的集合”(马赫语)而已,且由“感”成“觉”的过程仍然必须借助于武断方能完成,譬如,从铜、岩、铁、钢一直到钻石,各类固体物质的实际硬度差异颇大,但触觉所示几无分别;
又如,热是物体内部原子或分子不规则运动释放的一种能,生物的温度觉把它转化为冷或热的感受加以认知,虽然就此感触本身而言不能不说知之确切,然而那被武断为“热”的要素若未接触到皮肤究竟会是一种什么东西,受热者其实连自己已经武断过一遭也毫无觉察。
——氨和吲哚等挥发性混合气体分子作用于鼻腔最上端的淡黄色嗅上皮细胞,于是我们要为不愉快的粪臭味而蹙眉屏息,从嗅觉中我们并不能直接得出气味与分子结构之间关系的结论,但是大凡对人体不利的东西总会被我们体验为不够美妙的刺激,而美与不美纯属主观的武断,犹如苍蝇一定认为上述气息正是美味一样。
——味觉感受器味蕾给出的各种口腹之欲,不过是由酸、甜、苦、咸四种基本味觉相互配合而形成的,它们与产生味感的物质之关系,迄今亦无任何专家能够说得清楚,譬如“酸”味是由溶质中的氢在液体中电离出来的氢离子亦即质子造成的,那么,其他元素或其他离子是什么味道?或者何以就没有味道?
这样的问题显然超出了以“武断为知”的一切感性觉悟的能力范围。
实际上,味觉中的“甜”与“香”只不过是对可利用能量譬如水果(内含果糖,即双分子葡萄糖,1克葡萄糖可为人体提供4大卡能量)或肉类(1克脂肪可为人体提供9大卡能量)加以识别获取的主观设定,而味觉中的“苦”与“涩”也同样不过是动物系统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建立的对有毒或有害物质予以鉴别排斥的保护机制,仅此而已。
——人类对空间位置和自体运动的感觉来自深藏于内耳的前庭器官,即使闭上眼睛,人体极轻微的倾斜也瞒不过它,然而人类随着地球高速翻转,灵敏的前庭半规管却对此一无感知,致使人类空活了上百万年还不知道自己脚下的大地竟是一个自行转动的球体。
拉开了人类科学史序幕的哥白尼,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填补了小小前庭器官的失能,可是如果我们整天都处在对这种天体旋转的准确感知之中,恐怕眩晕浑噩的人类——如果他们不肯失之于上述种种先验性武断的
——早就已经不知所终了。 然而,人类用这种变换了物态的感官和感觉照样有效地建立了自己生存所需的识辩系统,而且对于所有的动物来说,只有这种扭曲了真实的感觉才能最经济、最和谐地维系生命微弱的存在,谁又能指责这种不为发现“真理”而设置的感性武断认识方式是生命存在的一种错误呢?
一言以蔽之,我们的感知系统不是为“求真”设定的,而是为“求存”设定的。
【马赫在其《感觉的分析》 一 书中谈到,“思维经济原则”不仅体现在理性推导的简约化和精炼化方面,而且首先体现在对感觉过程和感觉整合的无意识认真上,这是独具慧眼的见解。依我看来,其更深刻的意义在于,这种源自人性或动物性深处的盲目和无知正是一种必要的生存保护机制。
试想一下,如果人类经常处在不能确定自身天赋的识辩系统是否可靠的迟疑状态中,将会是一种怎样糟糕的局面!(此处主要指建立在感性和知性基础上的当即行为反应,这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借以生存的基本用智方式,理性化的滞后行为反应另当别论。)
实际上,“可靠”历来与“求真”无关,因为“求真”(姑且不论可能与否)难免使处理对象的过程复杂化,然则一切可靠而敏捷的求生行为潜能想必都会因此而化为乌有。(至于支配着包括“思维经济原则”在内的更具普遍性的自然简约原理,容后再谈。)
另外,自波义耳于17世纪提出“第一性的质”(如物的广延、大小、运动等)和“第二性的质”(如物的颜色、声音、气味等)以来,许多著名哲人将此视为大有深意的课题加以探讨,然在我看来,二者其实只有五十步与百步的差别,甚至连五十步与百步的差别也没有,因为从根本上讲,它们都不能证明各自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本真”或在多大程度上未能反映“本真”。
说到底,问题不在于作为对象的客体性质是什么,而在于使客体成为对象的性质是什么,对于这个更关键的课题,既往的哲学很少问津。】
二、解读
1. 认识起点:感觉本身即初级逻辑过程
本章首先考察通常被认为是“认识过程”起点的“初级感性阶段”。作者提出了一个关键观点:“感觉”并非被动的接收,其本身已经是一个初级的“逻辑过程”。在感官层面及感觉中枢内部,各种非图像的要素(如光波、振动波、化学分子等物理刺激)已经被综合处理成了我们体验到的感性图像或表象(如亮度、颜色、声音、气味、味道等)。作者认同笛卡儿的“观念”一词恰当地包含了从最初感觉到形成念头的全部内容。
2. 视觉批判:范围有限、感知扭曲与循环论证
作者以占人类感觉信息量大部分的视觉为例,进行了细致批判:
局限性:视觉只是特定生物(源于趋光性)的生理机能,仅能感知极窄范围的“可见光波”(400-700nm)。在此之外或不发光/反光的物体,对视觉而言如同“不存在”。
扭曲性:“可感”不等于“真感”。将“光”(光量子/能量单位)感觉为“亮”,非但没有揭示光的本质,反而使其本性在模糊的光感中完全丢失。不同刺激方式(如作用于底片)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变暗)。
武断性与循环:我们无法提供独立于“亮”的感觉之外的证据来最终证明引起亮感的就是“光”(回应贝克莱式怀疑)。然而,“眼见为实”却被当作最可靠的知识根据,甚至科学实验也需“观”为证。如果一开始就质疑视觉的可靠性,整个认识过程将无法启动。这表明认识起点必然包含某种未经证明的“武断”设定。
3. 色觉与听觉批判:世界本无色与声,“错觉”的产生
色觉:进一步指出颜色是可见光波作用于视觉系统产生的“感觉转换产物”,客观世界本身“无色”。可见光谱之外的光线更是成了无色的“理念之光”。
听觉:类似地,声音是特定频率机械波刺激听器官引起的“错觉”。声音本身不反映其物理本质,且听觉器官(如外耳道共振)还会对物理刺激进行扭曲和选择性放大。客观世界“无声”。
4. “有声有色”的本质:为求存而进行的必要扭曲
基于对视听觉的分析,作者得出结论:我们经验到的“有声有色”的世界,并非客观世界的真实面貌,而是特定生物为了维持自身存在而不得不对外部刺激(“异我者类”)进行扭曲处理的特定感应方式。对于生存而言,将世界武断地理解为“声色迷离”的舞台,是一个无需讲道理也无法讲道理的“必须”。
5. 其他感官批判(触、嗅、味、前庭):要素集合与主观设定
作者将批判延伸至其他感官:
触觉:也只能提供形状、温度、硬度等“感觉要素的集合”(马赫语),且从感觉到知觉(“感”到“觉”)仍需“武断”综合。例如,对硬度的区分很不精确;对“热”的感受也无法揭示其物理本质(分子运动),我们甚至意识不到自己作了“武断”转换。
嗅觉/味觉:同样不能直接反映物质结构与气味/味道的关系。其感受(如粪臭、香甜、酸苦)更多是基于趋利避害的主观设定(如判断食物能量、规避有毒物质),而非客观属性的呈现。“美与不美纯属主观的武断”。
前庭感觉:虽然能感知微小倾斜,却对地球高速自转这样巨大的运动毫无察觉,导致人类长期认识错误。准确感知这种运动反而可能使人无法生存。哥白尼的贡献在某种意义上只是填补了感官的“失能”。
6. 核心结论:感知系统为“求存”而非“求真”而设
综合对所有感官的批判,作者得出了本章的核心论断:人类(及动物)的感知系统,尽管充满了局限、扭曲和“武断”,但它有效地建立起了生存所必需的识别/辩认系统(“识辩系统”)。这种有效性恰恰来自于它对“真实”进行了最经济、最和谐(符合生存需要)的扭曲。因此,感知系统的根本设定目标是“求存”(Seeking Survival),而不是“求真”(Seeking Truth)。
7. 旁证与引申:思维经济、感性武断的必要性及哲学焦点转移
作者引用马赫的“思维经济原则”来支持其观点,认为感官层面的无意识整合和“盲目无知”是必要的生存保护机制,怀疑和求真会妨碍生存所需的快速反应。“可靠”与“求真”无关。同时,作者否定了洛克等关于“第一性/第二性”性质的区分的根本意义,认为两者在反映“本真”方面同样无力。最终,作者再次强调,真正关键的哲学问题(但以往很少被问津)不在于客体性质是什么,而在于是什么使得客体能够成为主体之“对象”(即主客体得以建立关联的那个更深层的机制)。
三、有何深刻
1. 将“感觉”界定为“初级逻辑过程”的深刻性
本章开篇即将通常视为被动接收原始信息的“感觉”,重新界定为一个主动的、内在的“初级逻辑过程”,即感觉本身就在进行着对非图像要素的综合处理以形成感性表象。这深刻地颠覆了传统的经验主义认识论(如洛克的白板说)的基础,即不存在纯粹、被动的“感性材料”,认识活动(逻辑处理)在感觉发生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了,为后续探讨认识的建构性和主体性奠定了基础。
2. 对感官“客观性”的系统性解构极其深刻
本章通过对视觉(范围限制、光亮扭曲)、色觉(主观转换)、听觉(频率错觉、器官扭曲)、触觉(要素集合、武断综合)、嗅味觉(趋利避害设定)、前庭觉(巨大盲点)等几乎所有主要感官通道进行的逐一、细致、系统性的批判分析,深刻地揭示了我们赖以认识世界的感觉器官远非客观、中立的“窗口”,而是充满了局限、扭曲、主观设定和必要的“武断”。这种全面解构彻底动摇了“眼见为实”等朴素实在论的根基。
3. “感知是为求存而非求真”的核心论断极为深刻
本章最核心、也最深刻的论断是:“我们的感知系统不是为‘求真’设定的,而是为‘求存’设定的。” 这意味着,感官之所以有效,恰恰在于它们能够以最经济、最适于生存的方式来“扭曲”或“简化”真实,而非精确反映真实。这一观点深刻地将认识论问题与生存论、进化论问题联系起来,认为感知的“目的”在于维持生命微弱的存在,而非达到客观真理。这为理解人类认识的局限性提供了一个根本性的解释框架。
4. 将感知的“扭曲”与“武断”诠释为生存必需
进一步深刻之处在于,作者并未将感官的扭曲、局限和“武断”(如将特定波长感受为颜色,将特定分子感受为气味等主观设定)视为缺陷或错误,而是将其诠释为生命体得以生存下去的“讲不得道理的必须”。这种必要的“盲目和无知”(如马赫所启示的思维经济原则在感官层面的体现)是一种生存保护机制,避免了因过度信息或怀疑而导致的瘫痪。这深刻地揭示了“可靠性”与“真实性”的分离,以及实用价值在演化中优先于认识真理性的原则。
5. 否定“第一/第二性”区分并重塑哲学焦点
作者否定了自洛克以来哲学史上关于物质“第一性”(客观)与“第二性”(主观)性质区分的根本意义,认为两者在反映“本真”方面“没有差别”(或差别不大),都是经过主体中介的。在此基础上,作者深刻地指出,真正关键的、但以往哲学很少问津的课题,不在于客体性质是什么,而在于“使客体成为对象的性质是什么”——即主体是如何(以及为何必须)将外部世界构建为可感知的“对象”的?这一焦点的转移,深刻地试图将哲学探究从对客体本身的追问,转向对主客关系建立机制及其本体论根源的追问。
四、有何批判
1. 将“感觉”等同于“初级逻辑过程”可能混淆概念
虽然感觉涉及大脑复杂的处理,但将其直接称为“初级逻辑过程”可能混淆了“逻辑”一词的通常含义。逻辑通常指涉推理规则、符号运算或命题关系。将底层的、往往是并行的、模拟信号式的神经处理过程直接称为“逻辑”,是一种非常规的用法,需要更清晰的定义和论证来避免范畴错误。这一定义似乎更多是为了支撑其后续关于认识建构性的论点,而非基于对逻辑和感觉本身的精确界定。
2. 对感官的批判可能导向过度的怀疑论与认识虚无
本章对所有感官进行了系统性的、几乎是毁灭性的批判,强调其局限、扭曲和“武断”。虽然这种批判对于破除朴素实在论是有效的,但其强度和普遍性可能导向一种极端的、难以自圆的怀疑论。如果所有感官提供的都是被扭曲的、为生存而非真实服务的“错觉”或“要素集合”,那么我们如何能够建立起任何可靠的知识(包括科学知识,甚至《物演通论》自身的知识)?这种彻底的否定可能无法解释为何我们的感知在实践中(如导航、识别物体、科学实验读数等)又能达到相当程度的有效性和主体间一致性。它可能过度强调了“失真”而忽视了感知中同样存在的“保真”(足够用于行动)的方面。
3. “求存”与“求真”二分法的简单化质疑
将感知系统的设定截然区分为“求存”而非“求真”,这种二分法可能过于简化。首先,更接近“真实”的感知在很多情况下可能更有利于“生存”。例如,对距离、速度、因果关系更准确的判断,显然有助于趋利避害。因此,“求真”和“求存”并非总是相互排斥,前者有时是后者的有效手段。其次,这种划分难以解释人类(或许也包括某些动物)中存在的强烈的好奇心、探索欲以及对知识本身的追求——这些看似超越了直接生存需求的“求真”冲动从何而来?仅仅将其视为“求存”的副产品可能不够充分。
4. “武断”一词描述感官设定的恰当性与后果
用“武断”(Arbitrary Assertion/Premise)来描述感官将特定刺激转化为特定感受(如色、声、味)的设定,虽然强调了其非客观反映性,但“武断”一词通常带有缺乏理由、随意的含义。而生物感官的这些“设定”是亿万年自然选择和物理化学规律作用的结果,具有深刻的功能性和适应性逻辑,并非完全“任意”。使用“武断”可能未能准确捕捉这种基于生存逻辑的“规定性”,并可能不必要地加强了认识的虚无感。或许用“先天图式”、“功能设定”等更中性的词汇更合适。
5. 否定“第一/第二性”区分可能忽略其分析价值
虽然从最终无法反映“本真”的角度看,第一性(如广延、运动)和第二性(如颜色、声音)性质可能都是被主体中介的,但完全否定它们的区别(“连五十步与百步的差别也没有”)可能忽略了这种区分在哲学和科学认识论上的重要分析价值。第一性性质通常被认为更具客观性、可测量性和数学化的潜力,是构建物理世界模型的基础,而第二性性质则更明显地与主观感受相关。抹平这种差别不利于细致地分析不同知识类型的来源和可靠性程度。
6. 哲学焦点转移的有效性与前提问题
将哲学的关键问题从“客体性质是什么”转向“使客体成为对象的性质是什么”,虽然指出了主体建构性的重要,但也可能回避了认识论的核心难题。如果我们对感官(认识的起点)的可靠性(反映“本真”的能力)持如此彻底的否定态度,那么我们又如何能够有效地研究那个更为复杂和抽象的“使客体成为对象的性质”(即主体的建构机制)呢?这似乎需要我们首先对认识工具(感官及理性)本身的能力和界限有一个更积极、更细致的评估,而非仅仅是批判。
7. 论证中科学例证的运用与解读倾向
本章大量运用了生理学、物理学(光学、声学、热学等)的知识来佐证其感官批判的观点。虽然这些科学知识的引用增强了说服力,但也需要注意,作者对这些科学事实的解读(如将其定性为“扭曲”、“错觉”、“武断”)是服务于其既定的哲学框架(递弱代偿、求存而非求真)的。科学本身可能对这些现象有更中性或更复杂的解释。需要区分科学事实本身与作者赋予这些事实的哲学意义。
五、作者评价 (Jinspire手写)
“感觉”就是“初级逻辑过程”。
这章好长。但是很深刻的解释了感觉规定了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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