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逻辑的武断性
一、原文
武断之必要,对于感性认识是如此,对于理性认识亦是如此。
【注意:既然“逻辑过程”与“认识过程”同一(可谓之“广义逻辑”),那么,“理性逻辑”(可谓之“狭义逻辑”)作为“感性逻辑”和“知性逻辑”的后发衍生阶段或后衍形态就不可能与之不相适配。也就是说,理性认识非但不能纠正感性认识的失真,反而一定要把它处理成某种系统性真实或曰“真理系统”方才罢休,此谓之“广义逻辑自洽”或“广义逻辑融洽”。
这就是在非哲学层面上——即常态生存的一般直观层面或科学理性层面——所必然达成的“实践检验”效应或“实验证明”体系。】
“理智”的武断性以如下形态在不同层次上全面表达出来——
Ⅰ.但凡究诘知或知性的根蒂,也就是借助于纯逻辑的推理和思辨方式,譬如问:逻辑运动究竟是按照自身固有的程式自行展开呢?还是通过真空般的感知“孔道”(恩培多克勒语)完全无我地反映着外部世界的运动程式?
则究诘者必自陷于哲学上那个万劫不复的泥淖——举凡你能提出来作为证据的东西,正是你应加以证明的东西,正是你应加以证明的东西,或者说,所有你能拿出来的证据本身就是你要证明的对象,这使得一切证明都落于无效,也使得一切证伪都落于无效。
除非你盲目地事先假定,你所给出的任何东西或证据都是精神源性的,或者都是外物源性的,然则你的所有证据都会立刻有效,而且足以充分自如地互相印证。但是,这样一来,你原本所拟探索的那个最基本的“知与在”的本质及其关系问题就仍然只是一个武断。
可见哲学史上的唯物论与唯心论之争在逻辑上纯属无意义,难怪维特格斯坦认为既往的形而上学统统是语言病的产物。
【但这并不表明维特格斯坦的哲学议论是完全正确的,也不表明形而上学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庸人自扰,反倒应该说,形而上学成为一门显学以及理性用智成为一种必须都提示,人类的自然生存形势及其感应依存形态正在逐步趋于危在和伪在的方向,亦即人类的求存代偿进度正在跨入一个愈来愈精神化的崭新而虚妄的境界。
因此,柏拉图的哲学思考应可视为人类智质进化的里程碑和自然感应代偿的新阶段,而且,正是基于这一点,才使随后的“休谟陷阱”有了得以发现和化解的内在参照系。尽管这样一来,我们确实堕入了感知效应越来越失真以及纠错频率越来越紧迫的恶性循环之中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
Ⅱ.但凡借助于逻辑上的归纳法来求知,则获知者之所知注定成为只能证伪不能证明的偏见,然而,你还必须用这种以偏概全之知作为验证所知的根据,因此到头来依旧不过是一局彻头彻尾的武断罢了。
譬如说,此一天鹅是白色的,彼一天鹅是白色的,于是得出凡天鹅皆为白色之结论。可你毕竟未能一一考察世间所有的天鹅而使之穷尽,因此作为一项证明是无效的。虽然如此,你还是得将上述结论作为有效证明姑且武断地接受下来,否则,你可能陷于永无所知的困境。
如果有一天,澳洲的黑天鹅作为有效的证伪项亦被归纳进来,你的所知不免顷刻间崩溃,而且,为了谨慎起见,你最好不要再对天鹅的颜色作什么结论,尽管诸事皆处于这种无知状态又为你的生存所不允许。
可见,归纳法是如此糟糕的武断求知之法:它要么导致误知,要么导致无知。然而你却不能因此就说,以前的误知还不如今天的无知,因为终究得靠武断的误知才使知者有知。
【休谟是一个经验论者,他的“知识源于感觉经验”之说,是对柏拉图的“知识源于理念回忆”之说的纠偏。
但他首次发现,从单称判断和特称命题的系列中不能导出全称判断和普遍命题(一切合规律性的知识、见解以及科学理论均属普遍命题),从而否定了亚里士多德的“归纳是从特殊过渡到一般”的错误结论,也就是我们大家所坚信不疑的“新知来源于积累”的那种错误(是谓“休谟陷阱”或“休谟问题”),这给康德造成很大震动,促使康德重新思考知识的起源问题,康德后来提出的“先天综合判断”学说实际上就是对柏拉图理念论和休谟不可知论的一次综合,也是为遭到否定的归纳法寻求出路的一次必要而又难免含混的尝试。】
Ⅲ.但凡借助于逻辑上的演绎法来求知,则获知者之所知注定成为只能证明不能证伪的偏见,而且,由于你借以进行推演的根据恰恰来自于有限的归纳,因此看起来似乎成立的证明其实不过是建立在武断基础上的武断而已。
譬如说,凡天鹅皆是白色的,若澳洲有天鹅,则可得出澳洲的天鹅亦为白色之推论。单从逻辑出发,此项证明成立,然而,对于这项证明的可靠性,你却根本无从求证,即完全没有逻辑上的证伪之余地。
因为如果你去实地考察,发现澳洲的天鹅竟有黑种,则作为证伪这已是归纳法的证伪,而不是演绎法的证伪了。
除非你借以进行演绎的根据全不与归纳相关,而是来自于所谓纯粹逻辑的公设和推导(假如神学、形而上学、几何学或数学演绎算是如此的话),然则你又不免陷入前述Ⅰ项那个既不能证明也不能证伪的循环论证之窠臼。
【基于对休谟问题的深刻理解和对科学史的深入考察,波普尔(K·R·Popper)一反过去那种“考察——理论——再考察”的俗套,提出了“理论——观察——新理论”亦即“猜测——证伪”的知识创新思维模式,并指出一切学识的科学性与其可证伪性相一致,即科学性愈高,可证伪度就愈大(神学、占星术、形而上学以及所有那些以信仰为前提、以归纳为佐证的颠扑不破的学说都一概与科学无缘,是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分野)。
这既是对康德先验综合演绎论的更明快的表述,也是对科学创新起于“猜想”和“假说”这一历史事实的哲学性确认。
然而,倘若非科学是不证即伪的学识,而科学又是凡证皆伪的学识,那么,包括归纳法和演绎法在内的一切人类思想成果,其可靠性或有效性的基点又在那里呢?这是波普尔哲学必将面临却无从回答的一个大难题——我们可以把它称作“波普尔悬念”,留待以后解惑。】
如此看来,不自觉的武断同样是“理性之知”的前提。
二、解读
1. 理性认识的“武断”必要性及其对感性的适配
本章开篇即明确指出,前文所述的“武断之必要”(即认识起点必须依赖某种未经证明的前提或设定)不仅适用于感性认识,同样适用于理性认识。并且,作者提出了一个关键观点(在注解中):理性逻辑(狭义逻辑)作为感性逻辑和知性逻辑的后发衍生形态,它不可能不与前者相适配。这意味着,理性认识非但不能纠正感性认识的“失真”,反而必须将感性提供的、可能已扭曲的材料加工处理成一个系统化的“真实”或“真理系统”(实现所谓“广义逻辑自洽”),才能维持认知体系的运作。我们通常所说的“实践检验”或“实验证明”的有效性,也正是建立在这种系统自洽(而非绝对符合外在真实)的基础之上。
2. 逻辑起点的武断(Ⅰ):自证循环与哲学流派的无谓
作者分析了理性认识的第一重武断性,体现在对知识或逻辑自身根源的追问上。当你试图用纯逻辑思辨来探究逻辑是源于自身还是反映外部世界时,必然陷入自证循环的“泥淖”:你用作证据的东西(无论是内在的逻辑规则还是外在的经验观察)本身就是需要被证明其合法性的东西。这使得证明和证伪都失效。唯一的出路是盲目地预设证据的来源(唯心或唯物),但这恰恰使最初的“知与在”关系问题变成了一个未经解决的“武断”设定。因此,作者认为哲学史上唯物论与唯心论的根本争论在逻辑上是“纯属无意义”的,并在此处援引了维特根斯坦对形而上学的类似批评(视其为语言病)。
3. 形而上学必要性的物演论解释(Ⅰ旁注)
在旁注中,作者反驳了维特根斯坦彻底否定形而上学意义的观点。作者认为,形而上学成为显学以及理性思维成为必需,恰恰反过来提示了人类生存形势正逐步趋向更危险和更虚假(“危在和伪在”),即存在度持续降低,迫使人类进行更高级、更精神化的代偿。柏拉图的理念论被视为这一智质进化新阶段的里程碑。虽然这让我们陷入感知失真与纠错加速的“恶性循环”,但这本身就是物演(递弱代偿)的必然过程。
4. 归纳法的武断(Ⅱ):以偏概全的必要偏见
理性认识的第二重武断性体现在归纳法上。通过归纳得出的知识(从特殊到普遍)本质上是只能被证伪,不能被最终证明的“偏见”,因为我们永远无法穷尽所有个体。然而,为了获得知识,我们又必须暂时将这种“以偏概全”的结论当作有效根据来使用。这使得归纳法成为一种“糟糕的武断求知之法”,它要么导致“误知”(如黑天鹅出现前认为天鹅皆白),要么导致“无知”(如因噎废食,不敢下任何普遍结论)。但作者又指出,没有这种“武断的误知”,我们甚至无法获得任何知识(“终究得靠武断的误知才使知者有知”)。此处提及休谟对归纳法问题的揭示(休谟陷阱)以及康德试图通过“先天综合判断”来解决的尝试。
5. 演绎法的武断(Ⅲ):基于武断的循环证明
理性认识的第三重武断性体现在演绎法上。演绎推理得出的知识只能被证明(在其前提为真的假设下),不能被证伪(因为结论内含于前提中)。其看似严谨的证明,实际上依赖于前提的可靠性。而演绎的前提往往来自于有限的、本身就带有武断性的归纳,因此演绎不过是“建立在武断基础上的武断”。即使前提是纯粹逻辑公设(如数学、形而上学),也会陷入第一重武断的自证循环。此处提及波普尔基于对演绎法局限和休谟问题的理解,提出的“猜测-证伪”科学方法论,认为科学的本质在于其“可证伪性”。
6. 波普尔悬念:科学知识可靠性的最终疑问
在介绍了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后,作者提出了一个深刻的疑问(“波普尔悬念”):如果非科学是不证即伪的学识,而科学又是凡证(通过证伪)皆伪(或暂未被证伪)的学识,那么,包括归纳和演绎在内的一切人类思想成果,其可靠性或有效性的最终基点究竟在哪里呢? 波普尔虽然划界了科学与非科学,但并未最终解决知识可靠性的基础问题。
7. 结论:不自觉的武断是理性之知的前提
最后,本章得出结论:如同感性认识一样,不自觉的、潜在的“武断”(即依赖于未经最终证明的前提、框架或设定)同样是“理性之知”得以可能和运行的必要前提。理性并非建立在绝对确凿的基础之上,而是必须在某种“武断”的起点上展开运作。这为理解理性的能力、局限及其运作方式提供了根本性的视角。
三、有何深刻
1. 对理性“纠错”能力的深刻否定与“逻辑自洽”的揭示
本章深刻地指出,理性认识(狭义逻辑)作为感性认识(广义逻辑的一部分)的后发形态,非但不能纠正感性认识的“失真”,反而必须“适配”它,将其处理成系统性的“真实”(“真理系统”)以达到“广义逻辑自洽”。这深刻地颠覆了将理性视为能够超越感性、把握更客观实在的工具的传统观念,揭示了理性在某种意义上是服务于、并受限于感性所构建的表象世界的,其首要任务是维持认知体系的内在和谐,而非绝对符合外部真实。
2. 系统性揭示理性思维各环节的“武断”根源
本章通过对理性思维三种主要形式(追究根源的纯逻辑思辨、归纳法、演绎法)的逐一剖析,深刻且系统地揭示了贯穿其中的、不可避免的“武断性”(Arbitrariness)。无论是逻辑起点(Ⅰ无法自证,依赖预设)、归纳过程(Ⅱ以偏概全,无法证明),还是演绎推理(Ⅲ依赖于前提的武断性),都无法摆脱对某种未经最终证明的基础的依赖。这种对理性基础、过程、方法的全面解构,深刻地动摇了理性万能或绝对可靠的信念。
3. “必需的谬误”:误知作为有知前提的深刻悖论
在分析归纳法时提出的“终究得靠武断的误知才使知者有知”这一论断,蕴含着深刻的认识论悖论。它指出,尽管归纳法必然带有“以偏概全”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误知”,但完全排斥这种带有风险的概括,则会导致“无知”。为了获得任何知识,我们必须在某种程度上依赖这种潜在错误但又不可或缺的“武断”概括。这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知识在追求确定性与避免虚无之间所处的根本性两难,以及“错误”在认识过程中的必要甚至建设性(尽管是负面的)作用。
4. 将形而上学/理性思维的必要性归因于生存危局
旁注中反驳维特根斯坦,认为形而上学和理性思维之所以成为必需,恰恰因为它提示人类的生存形势正趋向“危在和伪在”,需要更高级、更“虚妄”的精神化代偿。这提供了一个深刻的、反常识的视角:人类智力的最高成就(哲学思辨、理性分析)并非“进步”或“优越”的标志,反而是生存困境加剧、存在度降低的“症状”或“必需品”。智力的高度发展与存在的根本脆弱性在此被深刻地联系起来。
5. 对波普尔证伪主义困境(“波普尔悬念”)的深刻追问
在肯定波普尔证伪主义相对于归纳/演绎困境的进步性之后,作者提出了“波普尔悬念”:如果科学知识的本质在于其可证伪性(意味着它永远只是暂未被证伪的猜测,或已被证伪),而非科学知识又是不证即伪的,那么人类思想成果的可靠性或有效性的最终基点究竟何在? 这一追问深刻地触及了在承认知识的相对性和可错性之后,如何重新安放知识的有效性基础这一现代认识论的核心难题。
6. 最终确立“不自觉武断”为一切理性认识的前提
本章最终的结论——“不自觉的武断同样是‘理性之知’的前提”——是对前文所有分析的深刻总结。它彻底否定了理性能够建立在完全客观、自我证明的基础上的可能性,断言任何理性思考都必然始于并依赖于某种前理性的、不自觉接受的、未经最终证明的“武断”设定。这为理解理性的本质、能力边界及其运作方式提供了一个深刻的、或许令人不安但又极具启发性的基础。
四、有何批判
1. 对理性纠错与超越感性能力的可能低估
本章认为理性逻辑必须“适配”感性逻辑,将其“失真”处理成“系统性真实”而非纠正,这可能严重低估了理性的批判、反思和超越能力。科学发展史表明,理性(通过数学建模、逻辑推理、实验设计等)恰恰能够识别并部分克服感官的局限和错觉(如日心说取代地心说,相对论修正时空观),建立起远超感性直观的理论体系。将理性视为仅仅是感性材料的系统化工具,其独立性和对客观实在的探索能力可能被贬低了。
2. “武断”作为理性基础定性的恰当性与后果
将理性认识最终归结为依赖于“不自觉的武断”,虽然揭示了基础前提的非自明性,但使用“武断”一词可能带有过强的否定性和随意性暗示。逻辑的公理、数学的公设、科学的基本假设等,虽然在体系内无法被证明,但它们往往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基于直观性、简洁性、解释力或实践有效性而被接受,并非完全“任意”。将所有这些都标记为“武断”,可能混淆了不同类型基础性设定的性质,并可能导向一种取消理性论证价值的极端立场。
3. 对逻辑基础(Ⅰ)和归纳/演绎(Ⅱ/Ⅲ)问题的解读新意有限
本章对于逻辑无法自证其基础(循环论证)、归纳法无法保证普遍必然性(休谟问题)、演绎法依赖前提可靠性等问题的分析,虽然集中而系统,但这些问题本身在哲学史上(尤其是认识论和逻辑哲学中)已被广泛深入地讨论。作者的主要贡献在于将这些经典难题统一纳入其“递弱代偿”和“武断性”框架进行解读,但对于问题本身的揭示,其原创性或新颖度相对有限。
4. 将形而上学归因于生存危局的解释过于单一
注解中将形而上学和理性思维的必要性归因于人类生存形势趋向“危在和伪在”,需要更高级的精神化代偿,这种解释可能过于单一化和功能化。人类进行形而上思考的动机是复杂的,除了应对生存困境,好奇心、追求统一解释、探索终极价值、语言本身的抽象能力等都可能是重要因素。将形而上学完全视为生存危机的“症状”,可能未能全面理解其产生的丰富原因和自身旨趣。
5. 对波普尔证伪主义的解读与“悬念”的提出或存争议
将波普尔的理论简化为“科学是凡证皆伪的学识”,并由此提出知识可靠性基础的“波普尔悬念”,这种解读可能未能充分反映波普尔思想的全部内容。波普尔虽然强调可证伪性,但也讨论了理论的“逼真性”(verisimilitude)和“确证度”(corroboration)等概念,即理论在经受住严格检验后其可信赖程度会增加(尽管永远无法达到绝对证明)。作者提出的“悬念”可能忽略了科学实践中通过证伪和确证来逐步建立相对可靠知识体系的过程。
6. 潜在的极端怀疑论与自我指涉问题
如果所有理性认识最终都建立在“不自觉的武断”之上,那么如何保证《物演通论》自身的理性论证不是建立在同样“武断”的基础上呢? 作者声称要为逻辑的非逻辑基础提供“逻辑证明”,这本身就面临着其所批判的悖论(用逻辑证明非逻辑基础)。整个理论体系虽然试图提供终极解释,但其自身的认识论地位和可靠性基础,根据其自身的理论,也似乎难以逃脱最终的“武断性”或相对性,这可能导向一种深层的自我指涉困境或难以摆脱的怀疑论。
7. 与哲学史和科学哲学对话的姿态问题
本章在梳理和批判哲学史(笛卡尔到波普尔)及科学哲学(逻辑实证主义)时,展现出一种强烈的评判者姿态,将既往理论更多地视为自身理论出场的铺垫或反例。虽然有其理论建构上的必要性,但也可能缺乏与这些复杂思想进行足够深入、公允和建设性的对话,更多地是在用自身框架“覆盖”或“取代”它们,而非细致地吸收和辩驳。
五、作者评价 (Jinspire手写)
理性是武断的,也就是会说“逻辑是必然”的那个系统。
归纳法是武断的,因为以偏概全。
演绎法是武断的,因为规定的公理是武断的。
我的唯一反应就是:完蛋了。科学大厦崩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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