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相对存在的逻辑
一、原文
上述“起点”的困难之处在于:如果存在一概是相对的存在,则逻辑之存在就不可能完全包容其他的存在,反而是逻辑存在本身必为其他存在所包容。但存在的追询者又只能从逻辑出发,结果一开始就陷入这样一种悖论:作为以逻辑为唯一追询手段的追询者,你既不能超脱于逻辑的框范,又必须最终将逻辑置于框范之中,否则,自然哲学与逻辑学依然不能区分开来。
也就是说,必须从逻辑中的存在找出存在中的逻辑,即找出存在自身的逻各斯(logos),而且这个逻各斯还得能够反过来充分地说明逻辑(logic)何以会存在,只有这样,才能开辟一条自然哲学的出路,因为一切精神现象应该也属于自然现象之一种。【当然,目前这还只是一个有待证明的假设。】
由此萌现出一个未可轻觑的端倪:被称为“哲学”的那门古老学问,可能存在着某种根本性的缺陷。【有人说,黑格尔是哲学的终结,此言不错。因为黑格尔确实将传统经典哲学表面上的所有漏洞都填补起来了,相应的,他同时也就将既往哲学的深层不足暴露无遗:那就是,他不能说明逻辑本身为什么会存在(所以他就只好乞灵于一个独断的“绝对假定”),以及,相应的,他也就不能真正说明逻辑本身如何存在(所以他就只好乞灵于那个陈腐的“辩证方法”)。】
简言之,有关逻辑中的存在与逻辑本身的关系之种种误解,一般可能这样发生:即不加以考察或仅仅通过一般的、肤浅的考察就武断地认定,逻辑的形式或逻辑的素质必然规定着逻辑的内容或逻辑的对象(如所谓的“唯心论”),或者反过来认定逻辑的内容或逻辑的对象必然规定着逻辑的形式或逻辑的素质(如所谓的“唯物论”)。殊不知逻辑内容的主要规定者既不是逻辑的形式,逻辑形式的主要规定者也不是逻辑的内容,倒是逻辑的形式和内容都被非逻辑的(或前逻辑的)某种素质或某种态势规定着。
因此才有了逻辑本身相对存在的必要。【此处所说的“相对存在”并不全是指逻辑与对象之间的相对关系,更重要的在于逻辑与非对象(或此前尚不具有“对象性”)的自存之前体的相对存在关系。】
而追查相对存在(包括逻辑或精神之存在在内)的存在本质及其相对原理的学问,就是本卷自然哲学的概要和宗旨。【尽管这种追查照例必须借助于逻辑的运用也无妨,因为,如上所述,逻辑的形式(或内容)并不是逻辑的内容(或形式)的根本规定者,反而是我们所要追查的那个被追查者规定着逻辑的全部质态(或“精神全体”)。故此,唯有本书的题旨及其讨论方式可以不必为没有先行讨论逻辑(学)上的局限性规定而心虚,而且,读者还可以抱以这样的期待:正是此项起始于自然哲学的追究,有望对逻辑学、哲学乃至一切人文现象给出一个坚实的说明——虽然此项坚实的说明却反而终于给出了一个虚弱无比的说明者也罢。】
二、解读
第三章的核心探讨了逻辑本身的存在问题,以及如何从“相对存在”的角度来理解逻辑的起源与局限性。以下是其主要思想的分解与解读:
1. 逻辑的悖论:逻辑既不能包容一切,也不能被完全包容
本章提出了一个逻辑存在的根本悖论:
如果一切存在都是相对的,那么逻辑也只是众多存在之一,无法包容所有存在;
但如果逻辑无法包容所有存在,它本身就必须被更大的存在体系所包容,然而我们作为研究者只能通过逻辑思考问题,无法超越逻辑来考察逻辑本身。
🔹 解读:
这形成了一个哲学上的“逻辑困境”:
逻辑不能成为最高的终极范畴,否则它就成了某种“绝对存在”(但本书认为所有存在都是相对的)。
但逻辑也不能完全依赖于其他存在,否则它将丧失作为逻辑的独立性。
结果是:逻辑既是研究工具,又是被研究的对象,我们无法完全摆脱它,也无法让它自洽地解释自身。
✅ 哲学背景联系:
这个问题类似于哥德尔不完备定理:
逻辑体系无法自证其自身的完备性,必须依赖于某种外部假设。
物演通论的观点可以看作是哥德尔思想在“存在论”上的扩展:逻辑无法包容一切,但又不能完全脱离一切。
2. 逻各斯(Logos):寻找逻辑背后的存在依据
关键命题:
“必须从逻辑中的存在,找出存在中的逻辑。”
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探究逻辑本身是如何存在的,而不仅仅是用逻辑推理来研究世界。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找到逻辑的“前逻辑”或“非逻辑”成因——某种能够解释逻辑为何存在的“存在之本”。
🔹 解读:
这个观点与古希腊哲学中的“逻各斯(Logos)”相呼应:
逻各斯是指万物的秩序和理性本源。
但本书强调,我们不能直接假定逻各斯为终极答案,而是要追问:
逻各斯为什么会存在?
它如何规定了逻辑本身的存在方式?
这一追问的意义在于:
逻辑不仅仅是思维的规则,而是某种更基本的存在方式的表现。 但这个“更基本的存在”并不是绝对的,而仍然是相对存在的一部分。 ✅ 哲学背景联系:
这类似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
我们不能直接研究“存在”,而是要研究“存在如何被理解”。
物演通论进一步强调:逻辑本身的存在方式,也需要从更广泛的存在中去理解,而不能仅仅局限在逻辑内部。
3. 对黑格尔的批判:逻辑无法自证自身
本书认为,黑格尔的哲学虽然填补了许多传统哲学的漏洞,但仍然存在两个致命问题:
黑格尔无法说明“逻辑本身为什么存在”:
黑格尔的体系假定了“绝对理念”或“绝对精神”,但并没有真正解释逻辑为何会出现。
黑格尔无法说明“逻辑如何存在”:
他的“辩证法”虽然试图解决逻辑的发展问题,但本质上仍然是对逻辑的循环假设,而非真正的说明。
🔹 解读:
这里的批判核心是:
黑格尔的体系仍然依赖于某种绝对前提,即他的“绝对精神”。
但如果一切存在都是相对的,那么任何“绝对精神”本身也必须是相对的,否则就违背了存在的相对性原则。
物演通论认为,我们不能用黑格尔的方式去“假定”逻辑的存在,而是必须从存在本身去解释逻辑为何会出现。
✅ 哲学背景联系:
这类似于尼采对形而上学的批判:
传统哲学总是依赖于某种“绝对性”假设(如上帝、理念、绝对精神),但这些假设本身并没有真正的基础。
物演通论在这一点上继承了尼采的批判立场,认为逻辑必须有更深的存在依据,而不能仅仅依赖自身。
4. 逻辑的相对性:逻辑不仅相对于对象,还相对于“非对象”
传统逻辑学的基本假设是:
逻辑是用来描述对象的,即逻辑是客观世界的结构。
但本书认为:
逻辑不仅仅与“对象”相关,它还受“非对象”(或者此前尚未成为对象的存在)所规定。
这意味着:
逻辑的基本形式,并不是由逻辑本身决定的,而是由某种“前逻辑”或“非逻辑”的东西所决定。
🔹 解读:
这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相对性思考:
逻辑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是由某种更基本的存在模式所决定。
例如,数学逻辑的公理体系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源自某种更基础的概念(如数的概念、归纳推理等)。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超越传统逻辑的思考方式,去理解逻辑如何被构造出来。
✅ 哲学背景联系:
这与现代数学哲学有一定的相似性:
例如,哥德尔的不完备定理表明,数学逻辑不能完全自证自身,而必须依赖某种更基本的公设。
物演通论类似地认为,逻辑不能自证自身,而是受某种更广泛的“存在模式”所决定。
总结:《物演通论》第三章的核心思想
逻辑的悖论:逻辑既无法包容一切,又无法完全被包容,导致逻辑研究者陷入“只能用逻辑研究逻辑”的困境。
寻找逻各斯:我们需要找到逻辑的“前逻辑”或“非逻辑”依据,才能理解逻辑为何存在,而不能仅靠逻辑自身推导。
批判黑格尔:黑格尔的哲学仍然依赖于“绝对假设”,而无法真正解释逻辑的来源和存在方式。
逻辑的相对性:逻辑不仅受“对象”规定,还受“非对象”影响,因此逻辑的存在方式比传统理解更加复杂。
总结
这一章试图解决“逻辑为何存在”的根本问题,并且强调:逻辑本身并非终极框架,而是某种更广泛存在体系的一部分。
它进一步推进了“相对存在”的概念,将其从一般哲学层面拓展到逻辑学和自然哲学的领域。
但该理论仍然有待进一步论证,特别是如何在实践中具体说明“前逻辑”或“非逻辑”如何规定逻辑的形式和内容。
🚀 最终,物演通论第三章为“相对存在论”提供了一个更深层的逻辑基础,并试图超越传统哲学在逻辑问题上的局限性。
三、有何深刻?
本章的深刻性体现在对逻辑本身的存在方式的探讨,以及对传统哲学(尤其是黑格尔体系)的反思和超越。它揭示了逻辑体系的内在局限性,并试图从“相对存在”出发,为逻辑提供更深层次的解释。以下是其主要的深刻性分析:
1. 逻辑的悖论:逻辑既不能包容一切,也不能被完全包容
核心观点
逻辑作为人类思维的基础工具,看似是绝对可靠的,但它本身的存在仍然需要被解释。
悖论:
如果逻辑能够包容一切,那它也必须能够解释自身的存在,这意味着逻辑可以自证自身。
但如果逻辑无法解释自身的存在,那它就依赖于更高的存在结构,被某种非逻辑的东西所包容。
然而,我们只能用逻辑来研究逻辑,这就形成了一种自我限制:我们无法跳脱逻辑的框架去考察逻辑的来源。
深刻性
这一观点突破了传统哲学对逻辑的单向思考模式:
传统哲学大多假定逻辑是思维的最高准则,但本章揭示了逻辑本身也需要被解释,而它无法独立地自证自身。
这一思考方式与哥德尔不完备定理高度一致:
任何足够复杂的公理系统都无法完全证明自身的完备性,而必须依赖某种外部假设。
同样,逻辑体系无法自我支撑,它必须依赖于某种“前逻辑”或“非逻辑”背景。
这为进一步探究逻辑的本质提供了全新的思考方向:
逻辑不只是一个固定的规则体系,而是某种更广义存在模式的一部分。
2. 逻辑的前提并非逻辑,而是某种更基本的存在
核心观点
传统哲学通常认为逻辑是分析世界的基本工具,因此逻辑的内容由逻辑形式决定(如唯心主义),或者逻辑的形式由逻辑的对象决定(如唯物主义)。
但本章提出:
逻辑的内容和逻辑的形式,实际上都是由某种“前逻辑”或“非逻辑”的存在状态所决定的。
逻辑的基础并非逻辑,而是更广泛的存在秩序(逻各斯, Logos)。
也就是说,逻辑的存在方式不能仅仅用逻辑来解释,而必须回溯到逻辑形成之前的某种存在状态。
深刻性
这一观点打破了逻辑中心主义(Logocentrism):
传统哲学(尤其是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形式逻辑)认为,逻辑是独立的,所有的知识体系都必须服从逻辑的框架。
但本章认为,逻辑本身并不完全独立,它需要依赖某种更深层的存在结构,而这一结构可能超越传统逻辑的形式化框架。
这与现代数学哲学的某些观点类似:
哥德尔不完备定理表明,数学体系无法自洽,它必须依赖于公理系统之外的某种假设。
例如,数学中的“数”这个概念并非由数学本身决定,而是源于更深层的认知机制(如直觉主义数学)。
这也与现象学(如胡塞尔)的“先验意识”理论相呼应:
胡塞尔认为,我们的所有逻辑推理能力都是建立在更基本的意识体验之上,而这些体验本身并不符合传统的逻辑形式。
3. 对黑格尔的批判:逻辑不能依赖“绝对精神”
核心观点
物演通论认为,黑格尔的哲学试图构建一个封闭的、完美的逻辑体系:
黑格尔假定“绝对精神”是逻辑发展的终极目标。
但这一体系的问题在于:
它没有解释逻辑为何存在,而是直接假定逻辑是从“绝对精神”推演而来的。
它没有解释逻辑如何存在,而是依赖“辩证法”进行循环论证。
物演通论认为:
逻辑的存在并不是由某种“终极精神”决定的,而是相对的、动态的、依赖于更广泛存在秩序的。
深刻性
这一批判击中了黑格尔哲学的根本性漏洞:
黑格尔试图通过“辩证发展”来解释逻辑,但最终仍然无法摆脱循环论证的困境。
例如,“精神是什么?精神就是精神” 这样的说法并不能真正回答问题,而只是给出了一种封闭的定义循环。
物演通论的突破在于:
它不试图给出一个“绝对的答案”,而是承认逻辑的相对性,并试图从更基础的存在关系中去解释逻辑为何存在。
这一点类似于现代物理学的视角:
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否定了绝对时空的概念,认为时空本身是动态的。
物演通论同样否定了“绝对逻辑”的概念,认为逻辑本身是相对存在的一部分。
4. 逻辑不仅相对于对象,也相对于“非对象”
核心观点
传统逻辑学假定:
逻辑的存在是为了描述客观世界的规律(对象)。
但本章提出:
逻辑不仅仅依赖于对象,它还依赖于非对象——也就是此前尚未被逻辑分析的存在状态。
这意味着逻辑的本质并不仅仅是描述世界的规则,而是由某种更深层的存在状态决定的。
深刻性
这一观点扩展了对“逻辑”的理解:
传统逻辑学认为逻辑是客观的,描述的是外部世界。
但本章认为,逻辑本身的存在方式取决于它尚未描述的东西——即逻辑的边界和局限性。
这一点类似于:
量子物理学的测量问题:
量子系统在被测量之前并没有固定的状态,而测量本身会影响量子态。
物演通论类似地认为,逻辑并不是静态的规则系统,而是依赖于尚未被认知的存在状态。
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
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的意义取决于语言的使用方式,而不是固定的规则。
物演通论的观点类似地认为,逻辑的存在方式取决于它如何被应用,而不是由某种固定的逻辑形式所决定。
深刻性总结
逻辑的悖论:逻辑既无法包容一切,又不能完全被包容,导致我们只能用逻辑研究逻辑,陷入自我限制的困境(类似哥德尔不完备定理)。
逻辑的前提不是逻辑,而是更深的存在:逻辑本身并非独立的,而是由某种“前逻辑”或“非逻辑”的存在状态决定,挑战传统逻辑中心主义。
批判黑格尔的“绝对精神”: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依赖于“绝对精神”的假设,但这一假设并不能真正解释逻辑的来源,最终仍然是循环论证。
逻辑的相对性不仅限于对象:逻辑不仅取决于已被认知的对象,还受到尚未成为对象的“非对象”存在影响,类似于量子物理测量问题和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
🚀 最终,本章的深刻性在于:它挑战了逻辑的自明性,揭示了逻辑依赖于更深的存在结构,并批判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概念,为重新理解逻辑的起源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四、有何批判?
❌ 逻辑的悖论可能是人为制造的矛盾
该章提出逻辑“既无法包容一切,又不能完全被包容”,这似乎形成了一种悖论。但这一悖论可能是建立在对逻辑的错误理解之上。逻辑并不需要包容所有存在,它只是人类思维的一种工具,其目标是提供一致性的推理框架,而不是解释自身的起源。逻辑的局限性并不意味着它必须被更大的存在体系所包容,而可能仅仅是逻辑的适用范围有限,就像数学不需要解释物理定律的起源一样。因此,这种悖论可能是人为制造的,而不是逻辑本身的必然问题。
❌ “前逻辑”或“非逻辑”的概念缺乏具体性和可验证性
书中提到逻辑的存在依赖于某种“前逻辑”或“非逻辑”的存在状态,但这一概念本身过于模糊,缺乏清晰的定义和可验证的依据。如果逻辑不是独立的,而是依赖于某种更基本的存在,那应该有更具体的方式去描述这一存在,而不是仅仅提出一个概念性的假设。科学哲学通常要求概念具有可操作性或可经验验证性,而“前逻辑”似乎更像是一种形而上的假设,而非可以实际研究的范畴。
❌ 对黑格尔的批判可能过于简化,忽略了辩证法的动态特性
该章批评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无法解释逻辑的来源,并认为其逻辑体系是循环论证。但黑格尔的辩证法并非简单的循环,而是一种动态发展的结构(扬弃—Aufhebung),其中逻辑不是被“假设”为终极答案,而是通过矛盾的对立和解决来不断推进。黑格尔哲学在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哲学和意识理论等领域都展现了极强的解释力,因此单纯将其归结为“循环论证”可能低估了其实际价值。
❌ 逻辑的相对性是否真的取决于“非对象”?
本章提出,逻辑不仅依赖于“对象”,还受到“非对象”或尚未成为对象的存在所影响。然而,这一观点并未提供足够的论证来说明逻辑如何受“非对象”规定。例如,数学和形式逻辑本身并不依赖于具体的物理对象,它们是由公理系统建立的,遵循自洽性原则,并不需要某种“非对象”来决定其内容。因此,将逻辑的形成归因于“非对象”可能是一种过度扩展,而缺乏具体的证明或实际案例支持。
❌ 逻辑的基础是否真的需要解释?
物演通论试图探究“逻辑本身为何存在”,但这一追问可能是基于哲学语言的陷阱,而非真正的问题。逻辑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思维工具,而不是一种本体论上的存在物。就像数学中的数不需要进一步的“存在证明”一样,逻辑的存在可以被看作是人类认知的一部分,而不需要更深层次的存在论解释。因此,逻辑的基础是否真的需要进一步探讨,或者这一问题本身是否合理,仍然值得怀疑。
五、作者评价 (Jinspire手写)
这一章探讨了逻辑的悖论性 - 逻辑既不能解释一切,又绕不开自身。这篇开始上难度了,期待后续的内容!不论是精神现象,还是那个一切人文现象的坚实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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